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 公告编号:临2023-015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设总工程师1名,并拟将总工程师纳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为此,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前后对比表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设总工程师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此议案已经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