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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5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      公告编号:临2023-009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昌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3-011号公告)。

同意以2022年末总股本1,186,866,2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474,651.3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此项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3-012号公告)。

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运营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3-013号公告)。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果园港埠有限公司、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35亿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3-014号公告)。

同意公司继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69.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共计94.5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69.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共计94.50万元人民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向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恒丰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银行申请贷款,接受股东单位的委托贷款和发行中期票据。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融资总额内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融资具体条件(如合作机构、金额、期限、利率等)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融资主要用于归还到期贷款、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等。

本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我们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总经理2021年度薪酬总额执行69.38万元,公司副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根据考核结果按总经理年薪标准的80%--90%执行。

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1名关联董事回避,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能严格按照公司有关高管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等的规定。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屈宏、刘世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屈宏、刘世斌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 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0.53%股份)提名屈宏、刘世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根据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未发现上述两位董事候选人具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屈宏、刘世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屈宏、刘世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3-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3-016号公告)。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至6项、第8项、第12至14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附件:

屈宏、刘世斌简历

 

屈宏,男,汉族,197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历任重庆港运输生产部商务处主办、信息科科长,重庆港九龙坡公司货运科副科长,重庆港口实业总公司工贸公司经理,重庆港江北港埠公司调度室副主任,重庆港九股份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重庆港九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重庆宝特曼生物高科技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港务物流集团国际货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港务物流集团经济运行部副部长、部长,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现任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重庆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刘世斌,男,苗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403厂职员,重庆奥妮化妆品有限公司职员,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职员(其间借调重庆高新区财政局工作),重庆高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四级职员(副),重庆高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重庆北部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重庆两江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国资局)局长兼重庆两江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国资局)党组书记、局长,重庆市渝北区大竹林街道党工委书记。现任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