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20-007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0-009号公告)。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可使公司会计政策更加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